據英國報道,碩士畢業,在倫敦一家華人公司新近找到工作的小杭,沒有想到她的生活軌跡近日會因為申請PSW(Pos t Study Work)簽證而遭遇戲劇性的扭轉。
去年12月拿到碩士學位,今年2月28日學生簽證到期,小杭在年初和許多留學 生一樣,搜羅材料,准備PSW簽證的申請。“都是DIY(自己做),”小杭表示她沒有想過要找中介幫忙代辦,因為很多畢業生上學 校國際部的網站,再去留學生論壇看網友的經驗介紹,都能順利拿到這個兩年期的畢業工作簽。
2月26日,小杭寄出了所有的材料:申請表、護照、學位證、學校證明信(St udent Status Certificate)、警察局注冊信,還有一疊銀行賬單(Bank Statement)。“前面兩個月我用的是HSBC寄到家裏的銀行賬單,但是二月初到三月初的這份,我在寄出申請材料前,沒有 辦法拿到。我就用銀行打印出來的那一份賬單,蓋了章,還讓工作人員簽了字。”
按照內政部的要求,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的資金證明必須涵蓋申請人的姓名、 帳號、日期、機構的標識、三個月的交易記錄等。在留學生論壇上,很多遭遇類似情況的申請人在不能及時獲得寄到家中的銀行賬單時, 都采取了打印賬單,並讓銀行工作人員加蓋公章和簽字的方式。有的還要求銀行出具說明信函,來保證材料的完整性。
“那麼多人都申請下來了,偏偏我就出了問題,”小杭在語氣中透著委屈和不滿。
內政部扣留
寄出申請後,小杭一直等內政部的回信。在這期間,她在倫敦找到了一份工作,從 原來求學的謝菲爾德搬到倫敦。從三月到四月,她沒有收到任何有關申請結果的消息,自己拜托朋友去原住址查收信件,也沒有發現來函 。
五月初的一天,她接到內政部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。“對方讓我去謝菲爾德的內政 部辦事處領取申請材料,我告訴他(她)已經搬到倫敦,讓他(她)把材料寄到我倫敦的新地址。”但是對方要求她在5月27日前往倫 敦橋附近的內政部辦事處取材料。
“約的是早上九點,我那天和公司請了假。到了那裏,就被人帶到一個小房間,一 個英國女士出來,給我簽證申請的拒信,說我在申請中用了假銀行賬單。”
小杭當時就傻了眼,“我跟她解釋我沒有用假材料,但是她說內政部已經聯絡過銀 行,確認這是假材料。”
更讓小杭沒法接受的是,她的簽證拒信上寫著“你沒有上訴的權利”(There is no right of appeal against this decision)。“連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都沒有,這太不公平了。”
面談之後,她就不被允許走出辦公室,工作人員出于“安全”考慮還沒收了她的手 機。被拒簽,又不能回家,小杭說這超出了她心理承受的底線,“當時我就哭了”。
送交遣返中心 當天(5月27日)下午,工作人員安排了一輛車,把她送到了貝德福德郡的Ya rl’s Wood移民遣返中心。
她拿到了手機,可以聯絡家人朋友。“我只把遭遇告訴了男友和幾個最好的朋友, 對父母只說是簽證被拒了。父母一直安慰我,說移民政策可能變得更嚴了,拒簽也可以理解。”
次日,她獲准見移民官員,可以就拒簽信提出任何疑問。移民官告訴她因為拒信上 寫了她沒有上訴的權利,她是不能在英國上訴的。小杭拿到的一張上訴表格,上面寫明了申請人必須在離開英國之後才可以上訴,期限是 離境之後的28天內。
此外,拒信上說明如果當事人是自願回國,不花政府錢,只有一年的入境限制;如 果花了政府錢自願離境,限制為五年;但是如果是被遣返(Remove)或驅逐出境(Deport)則限制為十年。這個限制不包括 當事人以親屬或伴侶的身份申請入境。
小杭表示她還沒有明白狀況,就已經被告知離境時間和航班。“我告訴他們,我願 意自己買機票回國,自願離境;對方說自己買機票和政府買機票是沒有區別的。當時他們就已經給我辦好了離境手續,6月3號下午的飛 機。”
接受記者采訪時,小杭已經在遣返中心待了五天。“遣返中心的條件很好,”小杭 表示,“沒有遇到不公平的對待。”她的一些好友還專門來看望她,幫助她打包好行李,聯絡海運公司,再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把剩下的隨 身行李送到遣返中心。
朋友也相繼為她找了律師進行法律咨詢,“律師說我這種情況很難處理,因為機票 買好了,時間很急。要寫信到高院,撤消內政部的決定,把我保釋出來,然後再上訴。
“費用需要三千到五千英鎊,這個對我來說太高了。所以我還是想先回國,請律師 在這裏為我代理,費用會低一些。”
小杭表示她一定要討回公道,“我不想背著這個拒簽記錄,就算不來英國,我去其 他國家也會被影響。”她表示對最終是否獲得PSW簽證沒有要求,“希望上訴以後內政部可以把這個決定撤銷,給我道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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