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20

預算違規會員國 歐盟將制裁

英國的BBC新聞報導,歐盟財政部長已同意歐盟執委會擬訂的計畫,將主動制裁未妥善控制債務、導致歐元面臨威脅的會員國。
擬議中的新法將對未妥善控制經濟與財政的國家處以罰金,但在罰則生效之前,各國政府有六個月的時間將預算赤字重新拉回3%的上限之內。
法國總統沙克吉說:「赤字過高、又未能在六個月內採取必要矯正措施的國家,將會遭到制裁。」
法國原先對自動處以罰金規構想持保留態度,波蘭與義大利更是強烈反對。但在爭取到六個月的緩衝期後,他們顯然已在這個議題上,對德國的施壓屈服。
希臘政府今夏爆發債務危機,導致歐元區必須採取行動紓困,隨後並需要提出更龐大的救濟方案,以阻止危機擴散到愛爾蘭、葡萄牙與西班牙等國。
沙克吉說,法國與德國希望現行的紓困措施2013年到期之前,能推出一套永久性的紓困機制。但永久機制實施之前,需先通過一項里斯本條約的修正案,歐盟27個會員國能否全部即時通過修正案,則無法確知。
新法規不僅要求各國政府把每年的預算赤字控制在國內生產毛額(GDP)的3%以內,也要求積極將債務總額降到GDP的60%左右。
這些國家必須每年削減超額債務的5%,例如債務比達100%的國家,每年必須稍減2%的債務。
多數歐元區會員國的債務比都超過60%的上限規定,比利時、義大利與希臘更接近或超過GDP的100%。而且,在面臨高失業與低成長挑戰之際,幾乎所有歐元區國家的赤字都超過GDP的3%。
不過,各國政府預料將有三年的寬緩期,以便將財政拉回符合規定的正軌。
【2010/10/19 聯合晚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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